我最近在厂里的车间里面脚被车子砸了,造成粉碎性骨折,做完了手术现在下雨天还会痛,工伤也没给我认定,我去找厂里要一个解决方案,他们说工资给你发的保底,医药费 住院费都给你付了,而且水电伙食都在扣我的,这样对我说,你还要怎么解决,像这种解决方案合理吗?
我老师打电话在厂里问了一下,有些领导说现在还是理疗期,
现在我要离职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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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发生过骨折就肯定构成十级工伤伤残,只要骨折曾经做过内固定手术就肯定构成九级工伤伤残!如果伤者20多岁、工资水平一般的话,辞工一次性了断,十级应赔10万元左右,九级应赔19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报名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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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骨折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厂里不给你申报你应当自己立即去劳动局申报,以免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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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不给报,劳动者可以自己申报,最好在工伤鉴定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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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要误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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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有了认定书再申请残疾鉴定。你这最低也是十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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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