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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租一门头房,签订了5年租赁合同,并交了半年的租金,当时该租户说此门头房是自己买的地,自己建的房子,但是最后发现此门头房是市场的,他只是租客,并且今年的9月27日到期续租。(我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条款)

房产纠纷
2005-08-02 05:54: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我于05年7月8日在烟台的某某市场内看中了一个店铺,在店主交谈的过程中得知该店铺是店主于多年前买地自己建的,并双方谈定了租金,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内没有写违约责任),同时交了半年的租金,租期从05年8月1日至10年7月30,共5年。但在7月24日,我通过市场管理处得知,该店铺实际上是属于市场的,该店主只是个承租人,且租期到05年9月28日。从市场统一的租赁合同得知,所有的承租户未得市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同时该店主转租给我的价格和市场的统一租价相差一倍,我觉得自己受了欺骗,所以决定不再租赁该店铺,并要求该店主返还已付的租金。
  • 不知道我这个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
  • 要求撤销合同,返还租金。如果造成损失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与市场签定租赁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问市场是不是允许转租,若允许,可直接与市场签合同。
  • 你可以要求转租了赔偿并退回租金。
  • 1、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依法撤销合同,返还租金。
    2、同时与市场协商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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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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