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三轮车,当时中午喝了1瓶啤酒,事情是下午4点左右发生的,从西向东行驶,一个12轮的货车从北向南行驶,再互相避让的过程中,我被大车刮倒,头部,肩部,小腿都伤了,而且小腿有一处骨头与肉脱离,当时也没想讹人家,就经事故组处理协调赔了3500元,因为电动三轮车被事故组拖走,当时就口头协议说他们帮我把车拉回来,后来他们把自己的车弄走了,没有给我们弄车,我们自己弄花了700元,不知道这700元还能再要来吗,有短信为证,短信内容是司机说老板不愿意给我们弄车,可以起诉吗,因为现在医生说要掉水1个月,没有住院,当时腿部没拍片子,所以现在腿伤的严重情况还不知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