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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7月大学毕业后来深圳工作,但实际3月份就来深圳工作了。2005年5月公司发下通知为员工调动户口,准备资料。因为我是本科生符合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就给我调动了户口,现在正在等待调令。但是昨天高层会议讨论,对于人事户口调动人员,户口调到深圳之日起,要再为公司服务5年,违约金每年10000元,由每月工资中扣除。事先我们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这份协议也已经制定,是否有效?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户口调动过来该签吗?有没有强迫成分?如果公司强迫我签?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05-07-25 21:04: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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