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个月,我老公为水和别人打起那了,起因是这样的,农历6,19号中午十二点过我老公去还别人的东西,看到有人在挖水井(水井是我家的),在哪里有俩口水井,俩口水井都是我家的,我老公就说只能架一个,他们硬要俩口水井都要架,接着我婆婆公公也去了,我婆婆刚到他就拿起爬锄来挖我婆婆,我婆婆就后退役哈,爬锄就挖在我老公的脚上,爬锄棒就打在我婆婆的小腿上,接着对方就一群的扑上去打我老公,一共是七个人打我老公一个,就在这时,我老公忍不住了,想起早上跟我削水果的刀装在身上,他就拿出来捅了别人四刀,其中一刀捅在肺上,这时那些人才放开他,被捅的人当时就送到医院了、另外我们家出了两万三的医药费,医药费都还剩些,像这样他还要判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