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武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上班,当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是1000每月,补贴400,基本工资低于武汉市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1100),后面转正了当时签的合同是两年制的合同,现在才一年,公司就把我解聘了,公司财务部要我退还我转正后每月预选发的提成800,退还半年的也就是4800,并告知我这是公司的规定,我每个月的工资构成是由基本工资1200 补贴400 800,扣取五险一金每月只有1900左右,现在我被解聘了,他们要我退回今年1月到6月的预先提成4800,还要停发我8月的补贴和提成那我只有1200的基本工资了,并且在我8月份的工资中扣取7月预先发的提成800,那就只有400,公司说还不够扣的,要给我停发8月份的工资,之前我们都以为是转正以后加了工资,现在辞职了才知道是这样的情形。请问我应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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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支持11个月双倍工资,法院可支持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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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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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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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