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要卖出,对方付全款给我,但是要求先不过户先把房本给他,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请问下这样对我是否有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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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您全款,不办理过户手续。房产任然属于您的。建议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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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具体内容。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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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清楚,如果给了你全款,一般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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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