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厂是做服装出口的,一个在波兰的中国人客户欠货款600百万人民币不还,有合同,我该如何起诉去哪里起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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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如上规定,首先要看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既约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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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合同的约定,如无约定,你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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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