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就职的公司在我离职的时候与我签订协议将我一次性工伤补偿金不到3万1千块分三个月在13年7月末结清。并且多钱的出差补助和工资随总计不足2钱块和在职员工一起发放(公司有拖欠工资、补助的现象)。拖欠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一起补缴完毕。但是现在已经9月初公司以没钱为理由拒绝按照协议支付。公司总部在北京,我入职于辽宁分公司。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告公司应该再北京还是在沈阳告?如果我请您代理的话,是怎样收费的?如果告上法院胜诉的话,除了我话费律师费还有其他的需要话费的钱么?(例如诉讼费等)
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答复,多谢!
目前本人在广州工作。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费用很低的
-
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在我这个案例中是北京还是沈阳?另外无论是北京还是沈阳,因为仲裁过程中,去公司的路费以及误工费可以申请原公司赔偿么?
解答:误工费可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