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四川**公司分公司上班,劳务合同是2006年与蜀能公司签的,最近的合同是到2016年结束,现在**公司以内部调整为理由,让我们签终止合同并改签**旗下的**公司,我们的工作是野外高压电网的架设,长期在野外上班,上班期间没有规定作息时间,随时待命上班,作工程都这样,应该是加班。现在我们面临两条路,一是签咯上班,二是赔钱走人,请问:我们签咯这些合同能得到赔偿吗?能赔偿好多?打官司有胜算吗?打官司要哪些证据?以前上的班能补回同工同酬的钱吗?打官司要好多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