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没有注明使用年限,也没有个人土地证,开发商说土地证是整体的,这房子合法吗,有效吗?如有问题,我应该取得哪方面的资料。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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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好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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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正式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还是合法有效的,至于土地问题,你可以找当地国土管理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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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