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于2010和2013年分别工伤九级(踝骨骨折)和十级(手小指伸肌腱断裂),公司未足额支付工伤期间工资、陪护费,我们于7月底提出工伤仲裁,公司一直在推延,还威胁要撤销工伤鉴定,仲裁说要待45+7天后才能宣判,由于家人在9月底劳动合同结束,现在厂里工作时折腾家人,而且因为家人打市长公开热线还扣奖金。现有几个问题要咨询:1.如果现在不等仲裁,直接辞职,都能获得哪些赔偿;2.如果等待仲裁结果,然后合同期结束,又能有哪些赔偿;3.合同期结束还没有结果的话,是签合同好还是不签合同好,签合同后可否辞职,有无害处;4.9月初,厂里会有个摸底调查,问还继续工作不,这个问卷有无法律效力,如果调查时写继续,当时候不签合同有无损害;5.最后,如何做才能获得最好的结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