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舅舅(他是大庆的)去年因工伤去世,他们单位以舅舅的父母(80岁的老人)没有在舅舅的户口上为由,不给抚养费,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应当出示哪些有力法律条文或证据,向单位提出要求呢?

劳动纠纷
2005-07-21 20:17: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谢谢!我还想请问:
    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这条里,供养亲属需要出示证明吗?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明,到哪里才能得到相关的证明,来证明老人是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