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好是这样的。我在一家酒店上班从2012年6月17日入职的然后到7月16号转入正试职工,,然后一直干到现在。现在还在上班。在此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本来说好一个月转正之后缴纳的。酒店领导一直推脱,并说要干满一年才给予缴纳。但是现在一年过去了,还是没有缴纳。并且这段时间一直由于工作上的问题找我的麻烦,并说要扣钱扣到我自己走。我现在好烦。我很想不通,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大概看了一下劳动法。上面规定的是只能在工作一年之内赔付双倍工资。像我这样超过了一年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