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春人,我父亲是上海人。我父亲他们兄妹7人。我小叔在上海前年去逝,去世的时候没有人在场。留有遗产(有一处50多平方的房产,和10几万的存款)现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在小叔过逝前去世3个。我父亲是去年去世的。小叔死后没有人给我们小叔过逝的消息!等他们办不了遗产继承的时候才通知我们。他们这样算是欺诈吗/另外,象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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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第二顺序继承人为你小叔的兄弟姐妹,你小叔去世时你父亲尚健在,因此他有继承权。他应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由于你父亲去年也去世了,因此这部分财产权益转化成了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父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至于你父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小叔去世时尚健在兄弟姐妹3人平均分割你小叔的遗产。比如你小叔的遗产有300万,则你父亲通常情况下能继承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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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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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欺诈,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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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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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欺诈,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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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