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去年在淮安的**城买了一间约11平米的商铺,总价为16万多人民币,与开发商谈好用五年的房租抵充房款约总房款的43%。所以我签合同的时候交了9万1千元现金。(宣传单上是三年的房租抵充房款)。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房款总价为9万1千,每平米的单价也改成8千多, 原是1万5左右 我当即提出疑问,答你给多少钱就只能写多少,我们都是这么写合同的,我在不清楚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后来我咨询有关部门,答应写总价16万多,我后来再网上投诉淮安市工商局,答复是属于偷税找税务局,我找了税务局,答复是现在还未牵涉到税务还是要找工商局处理,请问我这个问题该找那个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