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合同未约定花园和地下室使用权是否按照样板房和宣传图确定
购买了期房,当初合同里未注明花园和地下室的面积,售楼人员说有独立使用权,不作产权的。
有本户型的宣传图,样板房的花园也拍了照片。
但实际交房时,
1 当初承诺的花园变小了很多(和样板房花园对比)
2 承诺的花园可以入户,现在也没了。(开发商说这是销售人员私自承诺的)
3 销售人员未告知花园前有残疾人通道(所以导致不可以花园入户了)
4 以上3点并非我是个案,整个小区这个户型都是这样。销售人员10多个当初都是这样承诺的,我是否可以认为这是欺诈。
我想请问下,象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维权?我们全体业主怎么去主张维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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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做出一定补偿,协商不成,也只能诉讼解决。如有不明,来电或来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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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然可以维权,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或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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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维权,要求违约责任或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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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承诺的证据再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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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搜集证据,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赔偿损失。如需帮助可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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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当初他们承诺的证据,然后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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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