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行为,她母亲知道,我女儿也知道,反正她的姊妹兄弟都知道,我是长期在外工作,她还把我的工资卡也拿去,吃喝嫖赌的用,并且现在与人同居,对我的精神伤害,孩子去年就不想回去读书,对孩子伤害也大,我有权利要求她赔偿吗?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要求赔偿。2、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你好,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费用。建议你搜集并保存好对方与他人同居相关证据。
-
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为过错方,委托律师起诉,请求法院分割财产并赔偿。
-
在离婚同时,可以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你可以要求离婚,再提精神损害赔偿。
-
收集对方与人同居的证据,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
您好,建议您取证,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
-
只要有证据,离婚时可以主张的。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
如果你能证明你说的一切的话可以叫她赔偿的,最高5万。
-
要有相应的证据,才可能得到支持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