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去一家婴莱朵生活馆应聘,在那上班不久的我,跟一个同事把货搬到仓库,那时我踩到了一个刚刚用完胶带纸,扭伤了脚,近段时间感觉自己的脚越来越疼才到医院里包扎,医生说我经拉伤,那天去包脚的时候已经跟老板娘说我去把脚包扎的,但是没有想到跟他说是工伤,脚包扎起来的那天晚上我就在那里想,我是在店里受伤的,应该算是工伤,可当天老板娘就发了个短信跟我说,我已经请了4天的假,要是在请的话,就扣双倍工资,我心里越想越不舒服,我这个是工伤凭什么要扣我双倍工资,这样对我很不公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