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有两套贷款房,买时首付款50万元。5年以后结婚时,我已还了20万元贷款。婚后1年离婚,这两套房子现在价值600万元,还在还贷中,没有取得产权证。请问离婚时,该2套房产怎嘛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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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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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还贷部分份额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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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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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产权归你,一年婚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属双方共同财产,你需要支付给对方该部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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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你所有,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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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