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枣阳买的商品房,在房子还没完成时交了全款,房子建好又向开发商按测量局的面积补了差价.房款已结清.这些都在在购房协议里有体现.
现需和开发商签购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要求在合同的房款一处写总房款数,然后再加上水电开户费5000元.以此合同让我们来签购房合同.
现在我不同意他们把水电开户费写在购房合同里,他们就不给我签购房合同.现在我需要怎么做?请求帮助,谢谢!
听说后继的办理房产证所需要10000多人民币也是由我们出,按法律来说这些都是由开发商要完成的。不是由户主来出的。因为这些都在房款里交了。是不是这样呢?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计价格[2001]585号文
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
计价费[1996]2922号
根据以上两个国务院和湖北两个文件精神,商品房的水电开户费,开发商是不应当额外收取的.这两个费用在房款里已包括了.现在枣阳市物价局和当地的开发商合伙向购房者要求签不平等条约,达到收取更多金钱的目的.是不是这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