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供职的公司有这样一些行为,不知是否属于违法,我因为是财务,按照领导的指示也经手过一些,要是被检举我会受牵连吗?1)公司领导名下开立了很多公司,每月发放的工资单上,很多员工的工资其实都是发给老板的,并不是发给名单上的员工的,领导名字下的的工资发放金额为4万,其实发到老板手上的工资额约为19万。2)每月有近67万的港币从不同的公司汇出,是咨询费,但是其实似乎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业务发生,合同发票都已经一次性开到明年了,甚至有些小金额的外汇往来提供的合同及发票都是领导授意员工自己造的,这是否就是洗钱?3)领导每月有10万多的报销,每次报销单都不是写自己的名字,全都是借用公司员工的名字,这样有什么问题吗?涉及什么违法行为吗?4)每月%D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