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向您咨询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与前夫在2005年11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离婚时有一子当时五岁跟我一起生活,他每月付200元生活费。但至今为止分文未付,甚至联系电话都联系不上他,问他家人都说不知道他的电话,还骗娃娃说他爸爸在外省打工去了。但经过在朋友处打听到他就在成都龙泉打工。娃娃心里上受到巨大打击要求起诉他父亲,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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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的情况建议你直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以前未给的抚养费,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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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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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拒不付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法院要求抚养费,如需要帮助
追问:起诉他需要提供些什么,我联系不上他,只知道他上班公司。我是在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他,还是在打工的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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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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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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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法院要求抚养费,可聘请律师帮助查询被告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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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