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是今年1月份结的婚 就是在结婚前几天他的父亲以自己的名义为我们定了房子,交了首付。但是婚后是我和老公一起还的房贷,现在我想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我和老公的 什么时候能改啊?改了名字以后是不是这个房子就是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了啊?如果只改为老公的名字那如果离婚的话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名字不该 还是我公公的名字那如果离婚我会分到房子吗?或者是补偿。如果改名大概什么时候能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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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押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变更登记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
如果改成你和你老公的名字,那么房屋自然变成你和你老公的共有财产;
如果只变更为你老公的名字,你只能在今后主张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补偿;
如果名字不改,如果离婚,房屋与你无关,当然有证据证明还贷由夫妻共有财产支出的,可以要求返还;
其他情况建议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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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改名要征得银行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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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领了房产证后可以改。你的名字必须在房产证上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你只享有你还贷部分及其升值的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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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