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2年11月底结的婚,婚后因感情不和从2013年4月分居至今,我想对方提出协议离婚但对方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离婚么,
-
协商不成,您可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感情确已破裂,你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
-
协商不成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
可以诉讼解决。
-
诉讼解决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