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歇完产假就上班了,在六月分我的生育津贴下来了(里面还有我产前检查报销的钱)社保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了,公司说发工资给我,可发工资他没给,我问他又说公司现在没钱要什么时候有钱再给,也就是说公司把属于我个人的钱给花了,现在说没钱,连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所以担心,是韩国企业,还有就是在职期间的保险是不是公司得给我交公司该交的那部分钱,还是全部都是自己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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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不得随意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也应该按时发放。所以您单位的做法已经违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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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应当要单位负责。 2、在职期间,保险不能停,单位应当承担单位部分。3、建议趁早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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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保险数额分别由公司和个人依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比例。生育津贴是国家按照规定发给职工的,公司属于挪用,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返还给你。保险部分可以要求公司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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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