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如:我大量向同学借出100-200块钱不等,约定只借一周,每借100块就收1块钱如手续费,以此类推,最多500块,时间最多一周。如果超期未还的,就加收银行同等的利息。这算高利贷吗?按法律法规,违法了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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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四倍的部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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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的
追问:为什么违法?例案中没有收取利息,只按银行转账收手续费一样收了定额的手续费,适用什么法鉴定为违法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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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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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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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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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