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如果在仲裁期间还没有裁决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单位违法解除你不过没有裁决不知道结果是谁对谁错的情况下),去找工作,会不会触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吗??那公司又不要你了,你又不能找工作上班不是要活活饿死吗?法律也没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没上班要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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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劳动合同法,既然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就可以再找工作了。至于仲裁,无非是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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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仲裁的事项如果不涉及恢复劳动关系,仅仅是补偿问题则找工作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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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你的仲裁请求,如果你要求解除合同是不会触发上诉规定的,反之就可能会。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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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