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前一直和父母同住,房产也是父母的,领证后5个月拆迁安置,当初是按人口分配,我老婆也在安置范围内,一人90平方,有30平方是以每平米3000元购买的低价房,钱是父母出的,而且还有每人交给开发商2万元不知道是什么钱,也是父母出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购买低价房和交给开发商的每人2万元都是安置的时候所分的钱。领证3个月,父母出钱分期购买了新车,价值20万,当初交了15万,剩下的5万是我和父亲一起还的,车辆填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请问以上的财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