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婆感情不合,想离婚,但是她将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我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全部偷走了,这种情况下,她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将我们的房子卖掉吗,因为如果她找一个长得跟我相像的男的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应该可以吧(因为我的身份证在她那里),另外卖方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吧?
另外,我的女儿现在5岁,由我和老婆共同抚养的,由于我们在闹离婚,因此女儿现在一直在老家由我父母带,我老婆父母双亡,年收入大概3-4万人民币,我现在父母都很健康可以帮忙照看宝宝,另外我的年收入为40多万元人民币,请问像这种情况,女儿判给我的可能性大吗?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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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没有您到场和签字,不能更改产权人的。2、2-10周岁的孩子会由法官裁量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综合考虑收入条件、居住条件、品行等等,您的条件很有利,但具体还要结合女方的条件判断。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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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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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看来,你争取孩子抚养权处于有利的局面;2、像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你报警,这不管对你房产的安全还是对你离婚诉讼有好处。3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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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同意,不能出售。可能性较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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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