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注册会计师证今年1月份开始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前几天对方告知冒充了我的签名,出了三百多份审计报告,其中一百多份工商年检的,两百多份验资的报告,总收费金额有一百五十万元。所有这些报告我全部不知情。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不举报对方,同这所的老板双方协商,签订份书面协议,主要内容是对方承认冒签了这些报告,这些报告所生产的责任同我没关。这样做,我在法律上是不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这些报告存在着不确定的风险,是不是这样我就不用负责?另外对方会对这种行业赔偿一定数量的钱给我。多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