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误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原表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办人和领导签字,并盖了公章,人社局工资科也盖了工资专用章;
二、工资变动表报批后才发现个别数据有误,于是扫描原表将错误数字修正后打印出来,由人社局工资科审核确认,并另外加盖了人社局工资专用章鲜章,但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办人及领导没有在扫描件上加签名字,也没有另外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人社局工资科领导说,如果扫描件无法直接报财政,工资变动审批表就需要重新签字报批,扫描件只作为工资变动修改证明。
三、有个别人认为修改工资报批表扫描件涉嫌违法。但工资报批表原表确实有错误,扫描件只是把错误的数字修改为正确的数字,没有任意夸大或缩小,更没有修改签字和公章。
请问:
1、修改后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经人社局工资科确认盖章后有效吗?是否违法?
2、是否必须要重新签字盖章报批打印数据正确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新表?
3、现在单位领导借口修改后的工资报批表扫描件涉嫌违法,不认可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又拒绝在数据正确的工资变动审批表新表上签字,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