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的职业属于上门服务类,在北京的一小区为别人服务,物业一管理人员怀疑他并跟踪他至楼上。在我哥准备成电梯离开时,那名工作人员阻拦并发生口角,那名工作人员拿起铁棍击打我哥。至使头部肩部受伤。头部缝了四针。那名工作人员事发后逃跑。目前已报案。物业公司说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请问他们应该承担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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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担责任的,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调解不成准备起诉,建议您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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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者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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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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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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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的,若鉴定为轻伤,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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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