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一保洁员,才来三个月,在工作时摔了一跤,手摔断了,要休息三个月,请问他的医药费及休息阶段的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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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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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需要支付他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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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你公司承担,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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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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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介于您所述的情况,如果该保洁员是在履行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的,则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在您公司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您公司来承担。休息3个月属于停工留薪,待遇由您公司支付,支付的金额为正常上班的工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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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工资待遇不能减少照以前的发。医疗费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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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工伤,不知你们与保洁员有没有书面的劳动协议,还是只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否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相关费用。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时间不长的话,劳动关系保留,工资当然要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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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要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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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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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