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在永康一企业工厂工作五年,今年四月份工伤左小腿开放牲粉碎牲骨折。按工伤条例工厂应按月发工资,厂主管说要等伤残鉴定出来再说,我们感到不合理但不知道怎样样走程序特请教律师帮忙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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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2、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等情况计算。
为准确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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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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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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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然后等鉴定报告出来后,可与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等一并提出要求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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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医生开过建休证明的话,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你们可以协商解决或者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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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必须在受伤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凭工伤认定书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再凭鉴定结论计算出应赔偿的数额,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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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