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最近要上市进行员工分股,我入股一部分但是公司规定如果参股以后则必须在公司任职两年,而公司的老股东却可以在股金收益后即刻离开。请问和公司签订这样的条款算是不平等条款么?还有如果我在两年内离开公司我需要交付违约金什么的么?两年内离职能收到收益和本金么?
-
不能单纯从持股时间看是否公平。上市之后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会存在持股时间的限制性规定。需要看员工分股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否是作为股权激励分股,直接持股还是间接持股。
如果是带有股权激励性质的,则公司应当有相应的方案和协议,要求服务一定的期限通常不算是不公平的条款。如果不是激励性质的,而是一般的分股,员工支付股款,也要看具体的入股协议的规定,但这种情况通常对持股时间有要求,对服务时间提出要求不是很合理。
如果相应的协议里没有强制回购规定或者相应的处罚规定,员工可以自行处理。
如果获得的是股权,离职后只能获得产生的收益,不能获得本金,毕竟这不是借贷。
当然,如果协议规定了选择回购,则可以获得相应的款项,不过这也不是本金而是转让款了。
至于是否签订这样的入股协议,主要还是看员工个人选择,看是否值得。如果公司强制要求签订的,应该是违法的。
-
具体要看签订的入股协议,如果有问题,可以不签的。
-
具体要看你们即将签订的入股协议。如果你认为有问题,可以不签的。
-
你好,本身就是为吸引人才而定,所以有合理性;不要交违约金;离职可以收到本金,至于是否有收益,看合同约定。
-
无欺诈无强迫,不同意,可以不签。
-
这个是自愿的问题,请自己决定。一切按照合同处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