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隶书]各位朋友:
你们好![/face]
我爸爸因交通事故获得赔偿,金额是295500.现在他已成为植物人生存状态.他的妈妈(也就是我婆婆)现在还健在,而且身体良好,神智清醒,今年已88岁.我爸爸和妈妈已离异,我今年已24岁,身体健康,完全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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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大家咨询几个问题:[/size]
1.现在这笔钱的继承权归谁?
2.婆婆是否有这笔钱的监护权和继承权?
3.因为这件事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权益应该怎么分:
1)我承担一切义务,婆婆享有监护权?
2)权益和义务与我婆婆都平摊?
3)所有的权益和义务都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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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这笔钱的继承权归谁?
其中属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部分,归婆婆,其余,若人死亡,是遗产。
2.婆婆是否有这笔钱的监护权和继承权?
有。
3.因为这件事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权益应该怎么分:
你有赡养权利义务,相应地可支付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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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现在在法律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您是哪的,如果方便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013195093715,找王建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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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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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热心的朋友:
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谢谢你们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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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