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甲方有违约行为,多次要求协商未果,于是准备起诉解除合同。现在甲方同意协商,要我把方案做好再谈。第二天我把文件交到其办事处(事先约定)后给他发了信息告知。到了约定协商的时间他说没收到,我又送了一份过去,工人说他出差了。这样一拖再拖,如果过了诉讼期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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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是不一定要经过诉讼程序,只要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即可。
但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却要在你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否则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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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缺乏诚意,只能考虑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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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为两年,若合同有效,可以诉讼违约。(以上回答,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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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引起的解除合同从法律上说有很多种情况,为谨慎起见,建议委托律师详细了解整个合同及过程后再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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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4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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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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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面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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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