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日前我妈(56)和邻居(男50)因门前道路问题发生口角,后演变成打架。邻居把我妈按倒在地还拳打脚踢,有大人和小孩多人都见到,得知后我赶回报了110.后110副所长过到叫我先带老妈治疗把发票交到派出所。目前共治疗1600是我们先出的,发票移交派出所十几天了到目前还没有调解或处理,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告邻居人身伤害吗?可以拘留他吗? 前日派出所调解,他说只肯赔1400药费,但我不服,所以没调解成。我该如何/是否该要到法院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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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邻里纠纷,公安一般都会调解结案的。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妈妈伤情应该不重。在法律上如果故意伤害没有达到轻伤的话,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也不会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处理,所以也不会拘留对方。如果构成轻伤就得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现在的这样的情况,可以给派出所施加压力,对方打女人始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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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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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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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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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不过打架你妈也有过错,肯定也要承担部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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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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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