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过世了,留下一套宅基地,由于当时在拆迁范围,为了防止我爸再婚后对我们不好,我姨牵头立了一份协议,拆迁房第一套归我所有,我父亲有居住权,我要尽赡养义务。第二套归我妹所有,我父亲有居住权,她也必须尽赡养义务,第3套归我父亲所有,我两个姨带替我我妹妹签的字,在签字之前我姨对我说房子到最后都是我的,现在是为了防止我爸结婚做的权宜之计,到最后都给我,现在房子都下来了,都归我所有了,我妹妹起诉我和我父亲,当初说第二套应该是她的,让赔偿她损失60W,由于她是养女对我们一家不好,她也知道自己是养女,我们全家怕她把房子卖了,走了.然后去年我们又签了份协议,我妹妹结婚时要10W钱不要房子了,现在她想反悔,才把我和我父亲告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