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属于隆安一所学校在职在编的教师,2011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被*区一所中学录用,但是当时*区人事局没有给我办理完相关的调动手续,没有给我下发调动通知书,只是给我下发了干部介绍信,就让我到教育局和新的单位报到上班。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我现在因为没有调动通知书而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从2012年10月至今我也曾多次到*区人事局相关部门找了相关人员反映我的情况,甚至还到了南宁市人事局去反映,市局也催促*人事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当时的情况,但是*区人事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没能重视,导致该事件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个事件中*人事局是否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诉求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