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教一下我们是河南人,在上海打工近两年,妹妹和妹夫还他们有一岁大的女儿,都和我们住一起,他们结婚两年,感情不和,多次吵架并大打出手,实在无法一起生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男方要等法院的传票,并索要结婚时给女方的5万元的彩礼钱,他们孩子出生后都是由妈妈和外婆带的,孩子爸爸和爷爷奶奶都未曾抚养,孩子现在一周岁,现在女方要起诉离婚,要孩子抚养权,并不退回结婚时的5万元彩礼钱,要求男方付抚养费,这些能不能被争取到,能不能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男方每月应支付多少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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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又有孩子,彩礼钱不退的。可以的,但是女方起诉,需要女方提供男方在上海住满一年以上的官方证明,否则上海法院不受理离婚案件,孩子不满2周岁跟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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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女方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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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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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的,可在上海起诉离婚。
结婚两年,彩礼一般不支持返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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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没有返还彩礼的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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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上可以获得支持。
二、如能证明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上海诉讼离婚,抚养费结合孩子实际需要根据男方工资的20%-3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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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