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租住了A的房子,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房租交到9月份了,签合同租住到2014.7(并注明如有违约交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是事后才知道A是二房东,她也是从中介租的房子,并且A说她和中介的合同只到2013.8.2,前两天说让我们搬出去,退还没有预付的下两个月房租,并积极的帮我们找房子。我们是否应该管A要违约金?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能帮助我们索要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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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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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违约的话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索要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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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二房东支付违约金。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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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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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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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