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号来的昆山,想找个好一点的房子。找到了一个中介到过去看的房子,挺不错的,他说7月15号到期,要不给我们重新找个简装房先住,住十几天再搬过去。交个定金,交了定金房子到期就是你们的了。后交了1800的定金,为一个月的房租钱。开了一张收据,有他们公司的章。简装房他说没有短租的,让我们签两个月的,交一个月压一个月的,住十几天的话亏本点,就算一个月,但是押金会还给我们。现在15号说那边房子里面有一家不搬了,问我们两间可不可以。我们没同意。他们让我们等一周,他们那一家暂时在找人合租,找不到的话就搬走了,我们就可以住了。但是要是他们找到了,就让我们自己重新找房子住。后来意见不和吵了。现在定金好要的,但是那个现在住的简装房,算住一个月,压的一个月的押金可以要回来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