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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2.18到一家猎头公司上班,试用期6个月,因为业绩完成的好,候选人于6月全部去公司报道上班了,老板提出主动给我转正,恰逢此时我请假出去旅游7.2-7.10请了7个工作日的假,把假条递交给人事,人事告诉我老板答应了,当时在场同事都听到了。结果7.1号下班之时老板让人事找到我劝退我,并说老板在我的转正申请上写了几点不让我转正了。并且说按公司规章离职了提成也没有了。我当时没有同意签离职。后来7.11我去公司找他协商被告知我旷工三天已经被开除了,并且他报警请警察驱逐我。因为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点不一起我合同上也是注册地,后来我想劳动仲裁再次去公司拍办公场景取证,结果老板砸了我的数码相机,我报警了,警察协调无果,老板就让我去法院起诉他。 请问像我这样的还能要回我的所得,并且让他赔偿我的相机吗?

其它综合
2013-07-17 1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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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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