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84年我们村兴办乡镇企业,当时乡政府租用我们3组土地建厂。可后来,由于工厂经营不善倒闭。乡政府拖欠县农行的建厂资金又为还完,于是乡政府用那块土地抵押给县农行。后来,那块土地被一位外地人从县农行手中买走。导致3组很多村民失去耕地。于是3组便和那位买地人展开了土地纠纷。我想请问:那位人买卖是否合法,这块土地又究竟归谁所有?是3组,还是乡政府,还是县农行,还是那位人?若打官司,可有胜算?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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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很多东西没有表述清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能够使用的,未必拥有所有权。那块土地后来是直接给农行还债了,还是在抵押期间就被转卖给他人了?有没有查过那块土地的登记情况,现在在谁的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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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判定,那块土地的买卖是违法的。抵押也是违法的,你们可以收回村里的土地。你们村以村委会名义起诉,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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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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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卖无效,土地所有权归你们所有,县农行无权干涉。你们可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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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1、耕地不允许买卖:
2、欢迎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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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