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借给开有工厂的女老闆共100多万元,借条只有本人签字,没有盖公章.后女老闆把工厂法人代表转给老公,两人离婚.女的关手机,玩失踪.后向法院民事起诉,胜诉.但执行局说被告无力归还,就这样拖着.我认为其实是一件有预谋的诈骗案件.理由是;1.近几年工厂产傎过亿,纳税好几百万.而不是资不抵.2.离婚后,两人仍双双去三亚过春节,明显是假离婚.3.原有女方名下的一套价达近千万的房子,老公说钱已经给女方,房子是他的,不能迫卖.据查钱确实给女方过,但马上就退回去了.4.现在的工厂还有女的股份.以上事实是否是诈骗?请教各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