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我于2012年8月在公司入职,当时入职时老板承诺每个月5000元,先发放60%,即3000元,剩余40%于年底统一发放。2013年春节前公司将12年8月至12年12月的8000元支付。我于2013年5月底被公司辞退,向公司索要剩余的13年1月至5月的共计1万元工资,单位领导不给,当时入职时无任何劳务合同,及公司未上任何社保。
当时入职时仅与单位老板口头协商工资待遇,我现在若要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哪些证据。若聘请律师的话,大概需多少费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