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是一名高空作业者,在今年6月16号下午从高空6米处掉下,把左脚后跟骨折面部刮伤,当时工地领导和我老板把我送到附近小区门诊包扎面部,后又把我送到其它小区接骨门诊接骨,当时骨科医生说骨折,然后给我打石膏,医生说要休养3个多月,以后就送我回家,在这之前我每天工资300元,在休养这些天我没有其它来源生活,请问我这算工伤吗?能要工伤费和其它费用吗?那又该要取多少费用呢?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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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单位是啥单位?是否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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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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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