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西班牙一礼品公司通过网络进行贸易,一共给他发了两批货。第一批约7000美金,第二批约13000美金。第一批对方收到后,立即通过skype提出质量问题(之后交流全部通过skype,几乎无电子邮件记录),我们在skype上承认了质量问题,于是协商解决方法,未果。最后对方同意我们发第二批货,质量由我司自己定。对方收到货后,到大使馆控告我们诈骗20000美金,并声称马上来中国找律师要把我们关进监狱。我们从未签过合同,邮件往来对质量问题的细节并没有详谈过。但是我用私人邮箱在他收到第一批货后给他发过邮件说我司欺骗了他,而这只是因为我刚进公司,对实际情况不了解,所以通过自己的想象猜测说出这些。想请问这样的案件一般会是什么结果。对方若真来中国起诉,我们是否也需要找律师应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